项目编号:RDZB202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立社区及幼儿园改造工程 已由 长汽开管发〔2021〕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立社区及幼儿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建设规模:2500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490.9697万元。
2.5计划工期:中标之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本项目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具有上述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在 吉林省瑞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4楼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 十三 楼开标 四 室(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法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侯工
电 话:0431-815014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瑞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1584308938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