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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16:27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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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4-220000-04-01-487824,招标人为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电池装配等主要汽车生产工艺车间和管控中心、培训中心等占地1540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包括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简称对“EPC工程”)。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厂区绿化工程(简称为“绿化工程”)及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装修工程(简称为“装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为免疑问,保修阶段指工程(包括EPC工程、绿化工程及装修工程)每一个子项目(指单独的一栋建筑或一处设施,或是施工许可证项下某一批次的建筑或设施,即EPC合同、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及装修工程合同项下的单位/区段工程)对应的缺陷责任期。为免疑问,若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和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未将绿化工程和/或装修工程分为多个单位/区段工程的,则绿化工程和/或装修工程应当分别被视为一个子项目。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开发区内,汽车大路与拟建市政路新凯东街、新源大路、乙五街围成区域内。
  2.5 工程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4月29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03月31日。
  2.6 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裆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为免疑问,就项目的每一个子项目而言,该子项目的保修阶段服务期限与该子项目在其对应的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缺陷责任期相同。
  2.7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DB22/300-2001)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整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2 近年(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具有已完成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3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中载明相关网页截图,相关网页截图的信息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否则将不予以认可。
  3.4 财务要求:近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中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2 投标人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近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行贿受贿的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的无执行记录页面截图。
  3.11 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2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3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按照此规定,应参加评价而未参加评价、信用评价为 D 级暂停承接新的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1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3 月 1 日 9 时起至 2022 年 3 月 7 日 16 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17 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 年 3 月 22 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13 楼开标四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的第一章至第六章中的任何内容或表述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招标人的要求更全更高的内容或表述为准;若本招标文件的第一章至第六章中的任何内容之间有重复的,在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前提下,它们彼此之间应该是相互叠加和相互补充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汽开区汽车大路 9753 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张迪、黄海光
  联系电话:0431-81868675、13630581768、16643162691
  户    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010002904002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