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辅助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QC-2022-1207;
2.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辅助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76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276000.00元;
6.采购需求: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供立案辅助服务、智能办案中心辅助服务、庭审记录辅助服务、邮寄送达服务、诉前调解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涉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3)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近半年(2022年6月-2022年11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③在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采购文件、投标预备会、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8点00分至11点0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584246615@qq.com)
3.方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采购代理公司邮箱(3584246615@qq.com)邮箱标题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涉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证书;
(3)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
4.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创业大街2800号
联系方式:0431-82024819(杨心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东至丁三十四路、南至南阳路、西至规划路北至景阳大路中海·景阳公馆A地块2幢1704号房
联系方式:0431-82275788(白万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万里
电话:0431-82275788
4.监督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