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鑫聚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3 14:09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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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713日—2020714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鑫聚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 7 公里处(吉林省机械进口有限公
司储运分公司院内)

吉林省鑫聚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 7 公里处(吉林省机械进口有限公
司储运分公司院内)(定位:125.166458°E43.784309°N, 本项目四周均为吉林省机械进口有限公司储运分公司厂房, 隔厂房西侧约 90m为大屯居民, 隔厂房西北侧约 80m 为盛地雅正小区, 隔厂房南侧约 175m 为大屯居
民。 总 投 资3000 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每月)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
水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铁料减容压块过程产生极少量粉尘,经厂房阻隔后,基本无废气外排。
声环境
本工程在主要噪声设备上安装减震垫等基础减振及软连接,车间封闭、车间
墙体内装隔声吸声材料等,同时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设备降噪在 10
25dB(A)
左右,由此可知,在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值均可
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
敏感点预测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区标准,项目投产后对
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杂质,均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