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圣戈班韩格拉斯世固锐特玻璃(上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凯达北街与自主大路交汇处西北侧 | 圣戈班韩格拉斯世固锐特玻璃(上海)有限公司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圣戈班韩格拉斯世固锐特玻璃(上海)有限公司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凯达北街与自主大路交汇处西北侧(经度:125.166190°、纬度:43.837715°),租用长春华伊变速箱有限责任公司部分3#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2170m2,建筑面积为217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7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
⑴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市政管网,进入长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⑵废气 ①车辆尾气 施工中将会有各种工程及运输用车来往施工现场,主要有运输车等,会产生汽车尾气。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对于施工期车辆尾气治理,可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是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 ②焊接烟气 由于本项目设备仅为外购成型成套设备,涉及焊接过程极少,故本项目施工期仅会产生少量焊接烟气。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加强通风,助于空气稀释和扩散,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减少焊接烟气产生量。 ⑶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将会有一定影响,夜间施工影响比较明显。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为更有效的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待施工结束影响也将消失。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无新增建筑,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仅涉及生活垃圾、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物外卖给废品回收站,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⑸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现有建筑内进行项目建设,厂内地面均做硬化处理,在整个施工期间,基本不会造成水土流失情况,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