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奔驰商务车4S店扩建项目 |
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4188号 |
长春友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吉林省深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扩建在原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现有占地面积6501㎡,现有建筑面积6767㎡;主要新增2套喷、烤漆房(2个喷漆房、2个烤漆房),预计新增烤漆房的接待能力为1200辆/a,预计新增维修汽车接待能力为1200辆/a,预计新增维修后出厂洗车接待能力约为2400辆/a。 |
(1)废水:洗车废水经现有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管网进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扩建所排放的洗车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GB26877-201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所排放的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每台焊机均配备一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车间内排放,本次扩建项目焊接粉尘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喷漆房内废气采取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烤漆房内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本次扩建项目新增的2个喷漆房和2个烤漆房产生的废气中的漆雾、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治理。 (4)固体废物: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砂纸、焊渣收集后外卖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除尘灰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漆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漆桶收集后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