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长春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7 15:39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为保证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 6月 27 —2022年 6月28 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长春分厂扩建项目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捷达大路和凯达北街交汇处

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长春分厂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捷达大路和凯达北街交汇处,场区中心坐标:东经125°0928.374″,北纬43°5044.200″;场区总占地面积为72505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北侧为长春贝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区南侧为一汽大众发动机厂,厂区西侧为北方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和长春达稳泰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厂区东侧为长春能臣科技园。本项目扩建VL-MB生产线一套,同时将磨床产生的废气经自带的过滤系统处理后合并至现有的中频回火的废气处理主管道上,经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

1、本项目产生的清洗液及探伤废水全部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至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

2、①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后,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②湿式机加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淬火废气统一收集后经活性棉吸附棉(吸附效率60%)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③金属粉尘经自带的过滤系统处理后合并至现有的中频回火的废气处理主管道上,经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其中设备噪声主要来自机加工段等,项目噪声值在65~95dB(A)之间,项目产噪设备经减振及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对边界及环境敏感点噪声贡献值较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金属废料集中收集,外售处理;废活性棉、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沾切削液过滤纸、沾淬火液过滤纸及废包装桶暂存于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附件:

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长春分厂扩建项目(报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