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省民政厅文件吉民发[2014]4号《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工作流程,经报管委会批准,民政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全面入户核查工作,请遵照执行。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20年9月8日
汽开区城乡低保家庭入户核查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加强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动态管理,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正实施,按照省民政厅文件吉民发[2014]4号《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工作流程,经报管委会批准,民政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全面入户核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意义
因2020年的疫情防控的需要,2020年以来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没有能够按要求及时对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及时进行入户走访工作,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的完整性。现疫情已经稳定,民政局决定在9月-11月份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入户排查走访工作,重点走访2020年新增家庭和C类家庭,做到核查、排除救助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有效的对保障对象准确的实施“动态管理”。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平台核对。福利救助科低保工作人员对辖区现有低保家庭进行平台全面核对。通过平台复核,查找出系统显示的问题,梳理出A、B、C三类低保家庭,并及时将平台核对结果反馈给各村(居)。平台核对的重点情况、低保家庭低保人员有变动的、C类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由福利救助科低保工作人员联合社区及村(居)复核人员入户复核审核调查,并填写相关表格。在调查的同时要对各项调查指标进行核对、比对,复核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当分别对调查复核结果签字确认,并对调查复核结果负完全责任。
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15日
(二)集中入户调查。由各社区、居委会至少2名工作人员及村低保工作人员组成复核人员逐户入户调查,对邻里访问调查至少2户。入户调查要求核实低保户身份,拍摄调查、签字、房屋照片3-5张,认真填写附件《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入户调查表》。
时间:2020年9月15日-10月31日
(三)异常情况整改。福利救助科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对村庄自查及入户调查结果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时间:截止2020年11月10日前
(四)档案管理及复核情况汇总。福利救助科低保工作人员做好复核档案的留存归档工作,同时将复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档案内容要齐全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档案整理要统一规范,不得随意变更;档案保存要安全有序,不得随意销毁,复核档案一式两份。各村(居)要在建立、完善低保台账的同时做好复核档案留存档。
档案完善:截止2020年11月20日前
复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时间:截止2020年11月30前
三、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城乡低保核查,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加强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动态管理,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正实施。各街道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讲求实效。高度重视低保复核及办理工作,严格要求参与复核的工作人员,要掌握相关政策,按照要求入户调查。
(二)做好解释,维护稳定。在核查中,要严格按照低保规定执行,做到调查细心,讲解耐心,杜绝因工作人员政策宣传不到位、解释不到位而引起矛盾激化。对被清退的低保对象,如果家庭确实还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其它救助方式予以解决。
(三)严肃纪律,接受监督。要严格按规定步骤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和简化;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取消,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随意恢复低保;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勤及总结。各街道严格做好社会救助协理员等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对没有按要求参加入户人员按缺勤处理。对需要加班完成工作的人员及时记载并上报区民政局。各街道完成工作后及时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区民政局福利救助科。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