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汽开安监听公〔201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吉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应长春世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听证申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长春世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申请人:
长春世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 听证会时间:
2019年1月8日上午9:30
三、 听证会地点:
汽开区管委会8楼818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9年1月7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19年1月7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本局521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5日
(联系人:王旭斌 联系电话:8150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