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助岗位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3月4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进修学校阶梯教室(长春市四联大街101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须持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托代理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理委托书(附件)。
考生注意: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考生本人签字上交,不再返还。
三、注意事项
报考公安分局岗位、交警大队岗位考生,将根据笔试成绩,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体能测评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提醒,因联系不畅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将以短信形式提醒,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431-81501600
附件:代理委托书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