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汽开区应急局对全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吉林省鑫舟商务宾馆有限公司等241家,台账附后)由汽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九小场所"(兰兰拉面馆等2202家,台账附后)由汽开区公安分局指导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以外的其他社会单位由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街道、各部门要一并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行业管理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标准的社会单位,应当及时移交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纳入监管范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