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6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切实落实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吉汛〔2026〕1号文件要求,县市区防指汛前要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布防汛行政责任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汽开区各类防汛责任人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 1.汽开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清单
2.水库防汛责任人清单
3.江河防汛责任人清单
4.巡堤查险表格化及责任人清单化
汽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